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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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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元保费获得6000元赔款
贷户“贷”得放心 信用社“放”得安心

□ 王峰俊 范杰祥 李春明

  为确保贷户安全经营,保证信用社安全发展,让贷户“贷”得放心,让信用社“放”得安心,山西省太谷县农村信用联社从2007年9月份开始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协商开办了代理“安贷宝”业务,不仅为贷户的人身安全提供了保障,而且还降低了信用社的风险,受到了广大客户的欢迎。

  近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太谷县任村信用社送来范某某安贷宝赔款6000元,农户范某某得知保险公司赔款后,激动地说:“没想到36元的保费获得6000元的赔偿,信用社不仅在资金上给予了我支持,还通过代理‘安贷宝’业务,为我减轻了这么大负担,真是太感谢信用社了。”

  范某某,现年52岁,太谷县任村农民,2008年被太谷县任村信用社授予“信用户”称号,2008年9月22日范某某贷款20000元,期限半年,用于打井,贷款时经信用社客户经理介绍入“安贷宝”意外险一份,付保费36元。2008年11月18日,范某某在为本村打井时,由于机械手柄失灵打伤一只眼睛,经医院治疗,未能恢复,经医院鉴定为4级伤残。任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一方面及时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安贷宝业务部联系,一方面协助范某某收集有关资料,于2009年1月20日向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公司提出了正式申报,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保险公司于2月 24日将付赔款6000元交付任村信用社,信用社与范某某取得联系后,收回贷款本息6000元。安贷宝业务在贷户受到意外伤害时保证了信用社的资金安全,也减轻了贷户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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