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世界公认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极差的“弱质产业”,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今年两会,民建中央着眼于此,提出了关于农业政策性保险问题的提案。
当前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生产、农民致富的一项积极措施。目前世界上大约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农业保险。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各国的农业保险一般不适用《商业保险法》,而是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规范其制度和行为,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协调运转,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我国虽然自1982年开始启动农业保险,但发展缓慢,目前仍十分滞后,不能满足农业及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需求。
基于以上原因,民建通过调查了解,将我国目前在农业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很多农业保险产品还没有推出,保险覆盖面还不能适应农业发展要求。一些农作物品种的保险尚未启动,农业保险的报案率和最终赔偿占总损失比例明显偏低。而且,农业自然风险频繁,灾害发生后需要赔付的金额大,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
其次,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要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了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程度。
此外,农业保险成本高而农户家庭收入低、农户保险意识差、农业保险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也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因。
加大扶持是关键
针对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存在的以上问题,民建中央在其向全国政协提交的提案中,有针对性地给出了几点建议。
民建认为,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首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国家要在农业保险,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面抓紧立法,制定税收、再保险政策,推出农业风险基金。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及财政要筹集一定的资金,建立地方农业风险基金,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不发达地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从农业风险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补贴。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在遭受不可抗拒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下,还可实施国家财政紧急援助政策。”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也很重要。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如财保、寿保、太保、平保等)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引进外资专业保险公司以及建立我国农业再保险机制,是形成我国业务多层次、融资多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的基本构成。
目前,我国对农业保险只免征营业税,缺乏其它政策优惠。因此,民建建议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
“首先,逐步把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提高到占当年农业增加值的一定水平,以后逐年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其次,落实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责任,发达省份的农业保险补贴可由各省财政负担,落后省份和农业大省的农业保险补贴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以下三个方面的补贴任务:在分账核算的前提下,对承担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农险亏损予以补贴、对再保险公司承担的农险再保险业务进行补贴;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立农业风险巨灾补偿基金;再次是规定主要农业保险险种费率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可由各省级政府确定,但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保费补贴的比率应高于50%。”
在构建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承接机制方面,民建建议,国家再保险公司要扩大业务范围,把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作为重要的业务内容。还可以通过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安排进一步的再保险保障,为农业保险提供有力的再保险保障。另外,应建立全国性的农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代表同期声
王玉佩: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应该有任何盈利
“政策性农业保险应该是一种惠农、利农的补贴和政策,不应该有任何盈利,”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天津市副主委,天津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副主任王玉佩对记者说。他认为,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尚不普及并存在着很多不足,急需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构筑农业保障体系。
我国的自然灾害非常严重,去年的冰雪灾害、地震,今年的旱灾都给农业、农民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却并不普及。究其原因,农业保险风险大、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低以及国家补贴力度不够是主要缘由。王玉佩表示,这是他建议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原因。
此外,王玉佩还告诉记者,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也是跟国际接轨,“国家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应该提供为工业反哺农业的社会救助,也就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国际上有‘绿箱政策’,即提供一系列帮助农业、补贴农业的办法,其中就有由政府提供补贴为农业上保险,”他说。
因此,王玉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构筑农业保障体系的提案,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农业保险法,我认为应该加速立法,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法律支撑。鉴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农业保险不普及的情况,我觉得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应该有任何盈利,应该由政府出资建立农业保险基金会为农民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农业的一种救助,这是农业社会化的产物,”他说,“这样能够帮助农民分散在自然灾害中的风险,体现政府对农业的一种救助。”
除了以上建议,他还表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因为目前我国农民的风险意识不强;而且农业保险的专业人员比较少,险种也很少,这些现状都急需改变。
当记者问起这些措施实施起来会有什么困难时,王玉佩说:“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但关键是要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农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来,扎扎实实地推进。如果能够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而言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