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农村金融风险是系统性工作,单个农村金融机构的力量非常有限,需要国家从宏观层面上进行制度创新,设立四道屏障化解风险。
大力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虽然单个农户很弱小,无足轻重,而组织起来的农民可以干很多事情,合作社深入到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农村金融的纽带作用,增强他们抵御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各种能力,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我们发现合作金融在偏远落后地区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合作金融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社区发展基金、合作社等等,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农民掌握着合作金融的资金和信贷的控制权,合作金融和农民的利益一致,不是对立的。农民自己制订管理办法、运行机制、激励分配、监督机制、利率、周期、额度等等,这些都是农民自己决定的,并且在运行过程当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中国需要发展真正的合作金融把农民组织起来,作为整体进入市场,这时候才能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才能提高他的市场谈判地位。这是合作金融——真正的小额金融应该发挥的作用。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村镇银行作为全新银行可以纳入存款保险制的首批试点单位,因为其影响面很小,没有历史包袱,不受条条块块因素的制约,进行试点即便失败了也不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还可以为我国全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积累经验。村镇银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这块保护伞,可以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让大家放心到村镇银行存款。
发展农业保险,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政府补贴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保障,财政补贴还应该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险标的应该主要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稻谷、小麦、大豆、玉米、生猪、奶牛等等。现在有些农业保险公司的兴趣在梅花鹿、烟草等等方面,这可能偏离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方向。发展农业保险的补贴应该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贴应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根据农业产业政策的调整不断调整补贴的标准。还需要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有效科学的风险分散机制,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
积极发展农村期货,转移农村金融的市场风险,为农村生产提供套期保值工具。合理调整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期货公司在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要赋予期货公司制约监督期货交易所的权利,保障期货公司企业的属性,完善农产品期货交易和品种上市制度,重视商品期货期权的研究试点,遏制市场操作行为等等,农产品期货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要通过发展农产品期货来分散和化解整个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