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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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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客户,谁才是“上帝”?

吕东方

  网络上有这样一段帖子:“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 

  还有这样一则新闻:“一客户到某行柜台取2000元钱,临柜人员拒绝为其提供服务,理由为‘2000元以下取款请到取款机’。该客户一气之下取出了20000元,随后又要求把18000元分60次存入。最终,经银行负责人的调解,风波方算平息。”

  从那段网络帖子里我们便读出了客户对银行的不信任,而“取钱新闻”更是体现了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满。那么,不信任、不满意的原因又是什么?

  首先,是客户对银行的期望值过高。在客户的印象里,银行是不容出错的。所以,只要是“多付少给”这种万分之一的现象发生,银行在他们心目的印象便大打折扣。

  其次,银行自身的原因。不能否认,个别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累积成了银行的今日的信用危机。

  第三,银行与客户关系的不对等。虽然银行属于服务行业,客户是被服务的“上帝”,但大部分客户并没有“主人翁”意识,他们自认为是处于被动状态:如果银行多付了钱,一定有办法找到客户;如果银行少给了钱,就会以“钱钞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为由把客户拒之门外。

  第四,客户对于银行业务不了解。如果客户了解了清钞、加钞的过程,就不会听信“在ATM机取出假钱”的谣言;如果客户了解了长、短款的处理原则,就不会产生“ATM少给钱或多给钱”的误解;如果客户能换位思考一下,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有“出门概不负责”这一强硬的规定。

  客户对银行的不信任、不满意是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因此,要化解双方的矛盾,必须做到“对症下药”。

  首先,银行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身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流程操作,树形象、立信誉;其二,应向客户就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不能单纯地回答客户“不可以”、“不可能”,而要告诉他们“为什么不可以”、“为什么不可能”,通过拓展客户的基本业务常识来消减误会的发生率。其三,银行工作人员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明确自身从事的就是服务行业,自己的工作就是为客户搞好服务,要让客户确实感受到自身是被服务的对象。像上面的“取钞”事件,银行方面的解释不是毫无道理,但如果客户坚持要在柜台办理,工作人员应满足客户的要求。

  最后,银行应当注意加强开展与客户间的互动活动,多在客户中做宣传工作,让客户了解基本的银行知识,这有助于在银行与客户之间营造出一种和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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