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财政部有关专家透露,有关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发给地方讨论,发债方式为“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
消息人士称,春节前,财政部有关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操作性文件已下发给地方,并开始收集地方投资需求,以最终确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额度。目前,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具备通过中央代发地方债券资格的可能性较大。
专家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适时提速,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大规模展开密不可分。专家表示,如果不及时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将有可能延缓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进度,从而影响“保增长”大局。允许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目的在于举全国之力刺激经济发展,因此要严控资金用途。(刘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