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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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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班队长送“大礼包”


  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朱庄矿从2月1日起执行班(队)长岗位津贴制度,给他们送出了“大礼包”。

  该矿先是就加强班(队)长的配置、选拔、使用、培养和管理工作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班(队)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原则,吃苦耐劳,工作扎实、细致。能掌握班(队)管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按照用工少、消耗低、效率高、安全好、质量优等要求组织生产,并对班(队)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核算、分析。选出的班(队)长上岗后,岗位津贴标准是采掘岗位按每个工作日10元标准发放,井下辅助岗位按每个工作日8元标准发放,地面单位按每个工作日5元标准发放。班(队)长的四项特权是有权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本班(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有权组织本班(队)生产计划的落实,带领职工全面完成当班各项生产任务;有权作业前组织安全确认,并随时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权及时报告当班排查的安全隐患,并在有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陈 平

  点评:班(队)长是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强化对班(队)长的管理,可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心下移,使管理更具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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