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商务部公告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公告称,2009年我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同时,公告通知,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并提示,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 (与 惠)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 - 联系方式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