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肥价放开为核心的化肥新政,将对化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不过,任何一项新政的施行,都需要完备的配套政策保驾护航。这是一次化肥行业的全盘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六条”,仍有一些需引起管理层关注的问题。
新政策的实施必须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一是要制定区别化的政策,对磷肥、氮肥产能的控制不能一刀切,对有市场和资源支撑的生产企业应另当别论。
二是要配套推出粮食市场放开政策。要在确保粮食安全、建立国家充裕粮食储备的前提下,放开粮食出口,以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民种植收入增加了,才能激活化肥产销市场。同时要明确化肥价格放开与实行农资补贴没有内在联系,以免引起农民误解,认为农资综合补贴是针对化肥价格放开可能导致肥价上涨而推出的。农资综合补贴也可按“家电下乡”和农机购置补贴模式来创新发放方式。
三是要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鼓励政策,促进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帮助生产企业集散产品,减少化肥销售的中间环节,切实解决好淡储问题。
四是要推出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的配套政策,改变市场监管现状。化肥价格放开后,有可能会出现因税费得失而出手的地方保护主义。只有打破区域壁垒,才能让化肥企业和农民真正在市场调节中共赢。同时,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对化肥市场的多头监管状况也必须改变,要彻底杜绝市场监管“打外不打内”、“打强不打弱”和为了盈利而监管的现象。
五是对化肥企业暂时延续的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优惠政策,要作为一项硬性要求,落实到相关部门,防止这些部门过分考虑自身利益和眼红肥价放开,而对优惠政策产生抵触情绪,消极对待化肥企业市场转型期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