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自2002年推广小额农贷以来,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小额农贷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肩负着新的使命,加大创新力度,打造小额农贷这一业务品牌是农信社市场定位的必然结果,也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小额农贷如何拓宽服务领域,为“三农”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由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农民向创业型农民转变、传统农村向新农村转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新农村建设对小额农贷提出的更高的服务要求,这就需要农信社更加深入地研究小额农贷持续发展策略,找准方位,精心定位,寻求突破,创新发展,使信贷资金在支持农企、农户发展 “多赢”格局中增强“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
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是落实好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以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信贷创新,增强支农实力。二是农信社要进一些步端正经营思想,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继续把农户、农企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要服务对象,要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确保满足粮食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在小额农贷创新方面应注重推进“创业型贷款”和“建业型贷款”。
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提升中小农企的规模竞争力
要进一步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支持搞好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等初级加工,更要发展绿色产品、保健产品、功能产品等精深加工,又要扶大扶强、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还要关心支持大批的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今后,要着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进一步体现地域特色,带动和促进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树立大农业观念,把创新小额农贷融入支农服务新模式
一方面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运用,带动一村一品、一地一品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的崛起;促进订单农业开发,延长农业生产链,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促进农副产品物流企业的兴起,使现代农业建设引导资金流向。另一方面,要以小额农贷独特的便捷和粘合功能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单位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联结起来,充分发挥资金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户对增加小额贷款额度的要求会日趋强烈,农信社要抓住实现社农“双赢”的切入点,逐年提高小额农贷授信额度。要为农民提供服务最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效率最高的系列优惠、便利的服务。要做到“农民发展到哪里,农信社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这样,小额农贷就会自然地进入大市场营销,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化小额农贷服务功能,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
一方面要按照农村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加快构建农村信贷领域的“大三农”市场框架。明确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业务计划,在小额信贷产品的设计上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在满足农民传统种养业信贷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研究农民增收主体市场变化,将小额信贷系统尽快向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进行“技术移植”和“接轨”,这必将是农信社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战略选择。
另一方面强化小额信贷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加强对小额信贷“三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小额信贷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建立合理有序的小额信贷考核体系,以激励农信社管理层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还要有效地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性风险。
协调好多方面关系,为中小农企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主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和龙头企业要努力建立和完善优良投资项目信息系统,新建项目必须经过反复科学论证,避免无效、低效信贷支持,使有效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深入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继续整顿和维护好金融秩序,重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切实维护农信社的金融债权。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既要为社企合作牵线搭桥,又要在社企发生矛质和纠纷时,主动介入,化解调和矛盾,减少隔阂;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为企业和农信社之间创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使农信社和企业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诚实守信的经济实体;加强对金融债权的法律保护,打击逃废农信社债务的行为;壮大和组建贷款担保中介机构,加强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利用,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实现地区、企业、农户和农信社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