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伴随着各地不断出现的交通事故,一年一度的交通安全大检查在各地也上演开来。
12月14日12时30分许,四川省宣汉县柏树镇街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拉砖农用车在柏树镇街道行驶时,撞向赶集人群,造成5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
12月14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四川省隆昌县双凤镇居民黎某独自驾驶刚买不久的二手小货车,途经321国道小河口大桥时,因车速过快冲到20余米高的桥下,不幸死亡。
针对春运之前交通事故频发情况,从本月15日到21日,河南省高速交警开展为期一周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期间高速交警全警动员,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办法,24小时巡逻,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车检查登记。检查中发现凡是超速50%以上的车辆驾驶人员,高速交警将依法予以吊销驾驶证。
根据媒体报道得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高速交警都将行动起来,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
正在进行的交通以及消防等一系列安全检查,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消除隐患、保平安的作用。但是一个严峻的事实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这边轰轰烈烈地检查,那边交通事故仍然频频涌现,这边高速路上细致盘查,那边集贸市场又出伤亡事故。
对此,我们一方面希望交管部门能够依靠日常制度的有序治理来代替,貌似轰轰烈烈,实际收效有限的集中整治行动;另一方面也深知有关部门开展此类专项活动的苦衷。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当前的国情决定了,每逢春节大量在外务工人员都要回家过年,在此过程中交通事故涌现就在所难免。交管部门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解决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因素,需要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逐步实现。
安全监查不应该只是一波一波的整顿行动,也不应该只是一个一个部门的单独行动,更不是“年终突击”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要靠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