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民贷款难一直是制约“三农”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困扰农信社实现快速发展的一大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建东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改善贷款服务方式。今年来围绕“农”字做文章,以实施“阳光信贷”为依托,在全辖营业网点逐步推行“阳光信贷、承诺服务”活动,实行农户贷款限时办结、阳光操作、承诺服务,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信贷服务环境,拓展了贷款营销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阳光信贷”的操作办法
该联社创新的“阳光信贷”,是指将贷款办理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核心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外部监督,实现内部风险控制,将信贷业务置于阳光下,接受客户的监督,增加信贷业务的透明度,抑制信贷人员的权力寻租以及潜在的道德风险。二是通过承诺服务,提高办贷效率,特别是提高对信用户贷款的办贷效率。信贷服务大厅是“阳光信贷”工程最直观的表现形式,目前,东山联社“阳光信贷服务中心”(阳光信贷服务大厅)有2个,营业网点覆盖率为20%。但所有的营业网点都已实现了信贷业务公开,使贷款办理更加公开、透明,从而提高放贷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阳光信贷”深入千家万户。东山联社首先是制作了信贷服务指南示意图,公开贷款办理的条件和流程以及各信贷人员的服务片区和联系方式,悬挂于各网点营业大厅,便以客户申请办理贷款。同时制作了信贷员便民服务卡(名片),上面标明信贷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利用“送金融知识进千村万户”的良好时机,广泛散发至辖内群众手中;并外聘行风评议员,引进社会舆论监督。为在全辖推行“阳光信贷”工程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基础。
二、设立“阳光信贷服务中心”。在业务量较大县城所在地的营业网点设立专门的信贷办理窗口,其它网点则严格实行贷款申请登记制度,由主任坚持每日进行查阅。现辖内西埔社和营业部这两个网点均在营业厅设置服务台,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贷款申请登记。
“服务中心”每天由信贷人员或指定内勤人员轮流值班,接受客户的贷款咨询和贷款申请登记;设置的贷款申请登记簿,分为新贷和收回再贷两种,新贷款申请登记要登记借款人、金额、用途、期限、贷款方式、联系电话;收回再贷要登记原贷款金额、用途、借款日、到期日、利率、还款日期、分管信贷员、再贷金额、用途、期限、贷款方式等内容。
三、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阳光信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借款申请登记,登记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并在当天或第二天上班时将客户借款申请书(新贷)和登记簿交给网点负责人,负责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网点负责人将借款申请书(新贷)及收回再贷名单交给指定信贷员进行调查,信贷员在登记簿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信贷人员接到申请书和再贷名单后,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后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情况报给网点负责人,并在登记簿上写明贷款意见并签名,网点负责人接到调查调查报告后在登记簿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经信贷员调查后的贷款,经贷款审批小组研究后,将意见写于登记簿并注明日期,研究同意后,及时交给经办信贷员进行办理,权限内贷款及时发放并注明发放日期,需上报联社审批的注明上报日期,审批后及时发放并登记发放日期。原则上,属基层权限内审批的贷款,旧户(指收回再贷)5日内办结,新户7日内办结;属上报联社审批的贷款,联社审贷会应于4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阳光信贷”成效显著
一、“阳光信贷”服务平台的设立和推行有效提升了农信社的社会声誉,进一步拉近了社农关系,并有效推动了东山联社的存贷业务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阳光信贷工程”不仅减少了辗转环节,缩短了办贷时间,极大方便了广大农户办贷,而且加强了员工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实施“阳光操作”,把信贷工作置于社会和客户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控制贷款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防范贷款风险的产生。
二、“阳光信贷工程”的实施还优化了贷款内外部环境。通过开放办贷,还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客户对自己在贷款过程中的责、权、利进一步了解,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也实现了农信社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实现信贷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奠定了基础。
三、有效促进了农信社业务的发展 。“阳光信贷”服务平台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户“融资难”,受益的群众的资金纷纷反哺农信社,而且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稳住了老客户、引来了新客户,东山联社的业务发展取得了历史以来的新突破。截至10月底全县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64550万元,比年初上升13911万元,增长27.5 %;各项贷款余额41530万元,比年初上升7689 万元,增长22.7 %, 增量增幅在全省农信社中的排名提升明显,在全县金融机构中名列前茅。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余额仅为13996万元,占比3.4%,绝对数比年初下降56万元,信贷资产质量稳步提升。
服务仍有改进空间
“阳光信贷”工程为提高办贷效率提供了保证。自从推行“阳光信贷”以来,部分农户办贷时间较以前有了明显缩短,但效率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极少数的网点依然存在着个别信贷人员吃、拿、卡、要现象,监督和检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网点重视“阳光信贷工程”的创建,而忽视了动态管理,贷后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规范行业行为。“阳光信贷”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的种种举措都是围绕客户展开的,较容易忽略农信社自身行为对客户守信意识的重要影响。因此,将合规文化建设与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加强阳光信贷操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信贷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有效提升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在关注其业务数量指标的同时,更应注重改善服务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
(三)改善服务水平。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施积极的贷款营销策略,在支农服务中要换位思考,改进服务态度,变“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实施积极的贷款策略,对成长型客户和高端客户进行重点营销,以建立一批黄金客户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