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银监会批准,江西南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这是江西省首家获准筹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南昌市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标志着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洪都联社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西银监局、南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去年12月正式启动南昌洪都筹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今年9月上旬正式呈报筹建申请,并顺利通过银监会审核。目前,开业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尽快向省银监局呈报开业申请。
近年来,洪都联社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主攻方向,各项业务得到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08年9月底,各项存款突破60亿元,达61.3亿元,较年初净增19.5亿元,增长46.7%;各项贷款余额突破40亿元,达42.5亿元,较年初净增11.2亿元,增长35.8%;实现经营利润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盈0.63亿元,增长100%;同时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指标均达到要求的标准。
成立后的洪都农村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适应社区性特点的公司治理模式,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制衡机制。同时,继续坚持“社区性、零售型银行”的市场定位,从南昌金融体系的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努力打造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区性股份制银行,更好地为城区居民、下岗职工、中小企业、个私经济、各类专业市场、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助推全民创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程应海 赵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