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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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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下月施行


  本报讯   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安全,今年8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了《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该规则将自11月8日起施行。

  规则主要针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行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机组人员和旅客都必须遵守该规则。

  规则规定,旅客应当遵守民用航空相关规定,保持航空器内的良好秩序;发现航空器上可疑情况时,可以向本航班机组人员举报,并有权了解处理结果。旅客在协助机长和航空安全员处置扰乱行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行为时,应当听从机长指挥。

  规则规定了扰乱行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为规范,或不听从机组人员指示,从而扰乱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非法干扰行为是指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包括:非法劫持飞行中的航空器;非法劫持地面上的航空器;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或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大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手机等其他电子设备的、强占座位、行李架等行为,会口头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约束性措施予以管束。

  对于非法干扰行为、强行冲击驾驶舱等行为,航空安全员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规则明确规定,对于扰乱行为人或者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人,由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在调查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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