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农村信用联社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除了组织“突击队”全面铺开清收工作外,还与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赢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清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1990年11月-1997年1月,新荣区唐山沟煤矿8年间先后从新荣区的农信社借款32笔,本金达1096万元。之后,由于当时煤炭市场疲软等原因,该矿从贷款之初便拖欠贷款利息,到2007年2月,已累计欠利息1407万元。
在此期间,新荣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和基层农村信用社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催收,但唐山沟煤矿总以种种借口搪塞,拒绝还贷款,或只给少部分利息,最终致使此笔贷款成了新荣区农村信用社一笔最大的不良贷款,对该农信社的正常经营和支持“三农”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大同市办事处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2007年1月29日,新荣区联社果断采取法律手段,将唐山沟煤矿诉至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案后,法院的同志们按照诉讼程序立即行动,迅速查封了唐山沟煤矿的结算账户。经过多方努力,唐山沟煤矿最后在2月6日与新荣农信联社达成协议,同意尽快还贷。
截至2008年6月底,唐山沟煤矿已全部付清拖欠16年之久的贷款利息1407万元,并且归还全部贷款1097万元。随后,该联社又连续盘活了4家煤矿的不良贷款,收回利息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