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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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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亮剑严管信贷违规挪用


  本报讯 个人或者企业挪用贷款的机会将降低。银监会日前已向各商业银行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三个送审稿,银行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严格治理信贷违规挪用现象。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资金的使用,包括贷款人直接将贷款资金向第三方支付,以及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由借款人对外支付,均应遵循‘受益人原则’。”也就是说,不管是个人或者企业,拿到银行贷款后,应当及时的支付给第三方,而不能用于其他途径的使用。一旦银行发现有挪用信贷资金的情况,银行将绕开贷款人,直接将信贷资金支付给贷款人提供的受益人。(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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