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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开采”酿恶果


  蒲邓煤矿瓦斯爆炸

  事件:2007年5月5日13时50分, 山西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3.44万元。蒲邓煤矿为私营煤矿。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原因:蒲邓煤矿弄虚作假,以掘代采,劳动组织管理和“一通三防”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越界组织生产;蒲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有关人员对该矿复产验收中收受矿方礼金,对该矿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员、越界开采、井下使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等问题失察;蒲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没有发现该矿存在盗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等重大问题等。 

  南山煤矿炸药爆炸

  事件:2006年11月12日19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27万元。该矿开采范围超出批准的矿界和层位,采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方法,以掘代采。井下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运输。

  原因:南山煤矿违法、违规购买和储存炸药。超层越界开采,主井建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井田范围之外352.3米,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主井坐标点相差506.4米,且开采未经许可的2号煤层下方的煤层。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混乱。灵石县王禹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南山煤矿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界外建井、超层越界开采、井下私藏炸药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失察。

  瓦窑堡镇煤矿瓦斯爆炸

  事件:2006年4月29日16时20分,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31万元。 

  瓦窑堡镇煤矿属私营股份制煤矿。该矿的3个立井均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井田边界外,为违法生产矿井。该矿2005年核定的生产能力3万吨/年,而2005年全矿生产原煤68994.8吨,2006年1-4月份生产原煤23810.4吨,属严重超能力生产。 

  原因:瓦窑堡镇煤矿违规建井,超层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混乱;严重超能力生产,劳动组织混乱。瓦窑堡镇政府、子长县、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矿长期存在的超层越界和界外建井问题,对所属矿产办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失察。 

  寺沟煤矿透水事故

  事件:2005年12月2日23时40分,河南洛阳新安县寺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973万元。该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因: 寺沟煤矿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被列入整合矿井的情况下,仍然违法生产并严重超能力生产,非法越界开采,在存在老空积水等重大水害隐患下,仍然违规冒险组织生产。新安县煤炭工业局对寺沟煤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  (李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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