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了近期三起瓦斯事故,指出这三起事故都是发生在基建、技改矿井,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建和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
5月22日16时50分,山西省盂县万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调查,事故的原因是井底车场回风绕道积水,导致通风系统堵塞,引起瓦斯积聚,井下人员吸烟引发瓦斯爆炸。
5月25日23时24分,湖南省涟源市新岩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被困。初步调查,该矿在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均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违法生产,没有进行瓦斯抽放,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放炮掘进后出煤支护过程中发生突出事故。
5月26日4时13分,河南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侯寨振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技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初步调查,该矿307采面回风巷有一向斜构造,在进行巷道扩修时发生了突出事故。
通报称,这3起事故均是瓦斯事故,又都发生在基建、技改矿井。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隐患排查不细致、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对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通报提出,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首先要全面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稳定可靠,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合理进行采掘布置,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严禁风流断路、短路、多次串联等现象。加强对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瓦斯传感器要定期调试、校正,监控设备要每天进行检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超限作业。对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起作用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要加强对基建和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基建和技改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日常安全管理,做好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高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先抽放、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煤矿企业。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建、技改矿井的监管监察,严厉查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或改扩建煤矿在施工区域生产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报要求,要切实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力度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防突机构,充实防突人员,完善防突制度。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存在的隐患。
(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