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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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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社烟花爆竹统一标识


  本报讯  为了推进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的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提升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金溪县供销社从今年开始对全县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网点进行统一店牌标识的管理,实行百分制奖惩制度。凡在县城和农村由县安监局、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固定销售点,都要统一悬挂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及金溪县烟花爆竹某专卖店牌。徽标、图样标识按县社统一要求,各专卖店可根据门店大小,本着大方、醒目的原则,各自制作,店牌编号由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统一编号。(占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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