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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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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化


  “中煤31处项目部施工的1302轨道顺槽迎头顶部钢带布置不对称;49处项目部施工的皮带大巷一炮三检及瓦斯管理牌板填写不规范,所检查出的13条安全问题,均已下发整改单限期整改。下周一组织复查。”这是在2月21日山东兖煤菏泽能化公司工作例会上,安监部负责人通报前一天安全大检查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检查工作,菏泽能化公司制定了《赵楼矿井安全检查暂行办法》,规定每月组织2次安全大检查,2至3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的过程实行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有督促的闭环式管理。

  他们成立了公司党政领导挂帅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明确职责范围,按专业分成6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公司领导带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合检查,提高了安全检查的质量。

  检查人员在突出现场检查的同时,主要检查施工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治理、监控及应急预案运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并立即责令整改,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经汇报后通知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所有问题,均以书面整改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的,根据要求的期限,公司安监部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复查,跟踪落实情况。(束涛)

  点评:安全检查制度化,是把双刃剑,能保障检查的常规性也能使检查流于形式,所以在检查制度化的同时还应增加创新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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