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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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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定策略 顺势而为谋发展
——对台州路桥金融业发展方向的思考
蔡继林

  台州民营经济发达,为台州民营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路桥是台州商贸中心,所以在路桥这一弹丸之地同时拥有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和台州市城市商业银行这两个全国有名的民营银行,不是偶然现象。出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路桥农村合作银行三足鼎立既是竞争的结果,也是路桥特有的经济结构的选择。这说明民营银行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加大,较之国有银行,三家民营银行机制更灵活,对地方经济的粘合性更紧密,支持拉动作用更大,贡献度也更大。这一点从贷款额度、资金投向和上缴的税收上可见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经济决定一方金融。作为地方政府应审时度势,顺势而为。重点应把握好以下三方面:

  一、立足路桥,打造“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在创造税收、带动经济,促进就业方面具有整体优势。上海与北京在竞争总部经济方面憋足了劲,可谓“英雄所见略同”。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总部更是“宠儿”。地方政府宜眼睛向内,大力支持地方金融发展。目前路桥区有路桥农村合作银行、台州市城市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三家银行总部,得益于路桥商贸经济的良性发展,这三家银行发展形势良好,但地方政府仍应出台一些政策扶持它们做大做强。按照核心商圈的模式,在引进来、送出去的同时,由内向外辐射支持在路桥的金融机构。同时要加强区域调控、形成合力。农行要吃“回头草”,重新关注农村,农发行也想有所作为,邮政银行蓄势待发,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跃跃欲试。农村金融格局注定要重新调整,这是一种趋势。如何引导好,使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良性竞争,这是地方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以农为本,坚持统筹发展。

  “三农”问题历来是政府最关心的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有实质性提高,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所在。路桥虽然民营经济发达,民资相对丰厚,但贫富差距较大,相当一部份农民还处于温饱水平。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路桥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需要予以重点关注。还有那么多的外来打工人员,也需正确对待。如何把他们安抚好、引导好,使其成为建设新路桥的有生力量,这不仅事关社会公平,而且也直接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为使最广大的民众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我们应该创造条件使最广大的民众能够公平地、廉价地、及时地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获得同等发展的机会,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真谛所在。为此,地方政府应大力支持“普惠制”的金融机构,出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推进商业化之路上尽可能以民为主、贴近民众、关注“草根阶层”。只有这样,“三农”良性互动,才能实现地方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内引外联,做大“金融板块”。

  路桥的民营经济较为活跃,经济生态环境比较和谐,这对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有利。站在地方政府角度看,要尽快做大做强地方经济,自然要多管齐下,做大“金融板块”。一方面,争取吸引更多的外来金融机构来路桥落户,包括外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资源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扶持本地金融机构早日做大做强、“触角外伸”,甚至争取上市,提高区域竞争力。

  目前可考虑培植台州市城市商业银行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分别上市。这有利于扩大路桥知名度,也有利于两个城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有人提出将台州市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和浙江名泰商业银行合并上市,笔者认为还是应该慎重。

  虽然重庆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上海也有意为之,但浙江的情况不同,台州的情况更特殊。重庆是政府强力推动,上海也是强势政府,而浙江相对而言在这方面缺少人文基础,台州更是奉行“无为而治”,缺少心理准备,这是其一。合作的前提是共赢,而目前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合作的基础和谈判的筹码,一时难以平衡,这是其二。做精做强,不一定要做大,若要联姻,自愿是基础,合适才是有效的,目前这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良好,一旦合并,原有的体制优势不一定能够保留。毕竟没有竞争对手的竞争是令人遗憾的,也是不利于良性发展的。现在台州市城市商业银行匆匆牵手招商银行和中国平安,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也向外大抛红绣球,可谓用心良苦。就中国而言,我们现在缺的不是一个大一统的银行,而是缺少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区域性小金融机构,这样才能与中国的差异化经济结构配套,这是其三。

  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也要因地制宜,要立足路桥,扎根农村,走全面合作,大众银行之路。不要求大、求全,也不要急于做大、做全,更不能弃农进城、抓大放小。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的法人治理需要完善,但更需要创新,特别是股权设置和投资问题。

  路桥农村合作银行可考虑参股到别家金融机构,如各县(市、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也可相互持股成为大股东。虽然银监会现在鼓励优秀的企业入股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但搞企业和搞银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特别是中国当前法制不很健全的情况下,既要防止内部人控制,更要防止外部人(大股东)的控制,并且后者控制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因为金融业毕竟是敏感的行业,金融稳定和安全事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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