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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的路径选择

王丽秋

  拓展中间业务领域,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引起了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然而,农村信用社在服务对象、网点布局、人员结构、组织体系等方面,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有别于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办中间业务,必须走有自己特色的发展之路。

  立足应用搞开发

  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有其科学性、严谨性、合法性,更应具有其实用性。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要完善组织体系,规范管理机制。省级联社的建立,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组织保障。由于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技术设备,县级联社都不具备自主开发中间业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就一个联社范围内开发的新产品势必会有其局限性。因此,开发和推广中间业务新品种的任务必须由省级联社承担起来,走省级联社侧重开发,县级联社侧重应用;省级联社协调推广,县级联社具体实施之路。

  二是要做好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立足于服务农村、农业、农民,围绕农村经济做文章,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做文章,围绕农村需求做文章,坚持走为应用而开发之路。

  当前,国际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70%,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利润构成的10%左右,而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中间业务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已经落后于日新月异的地方经济发展步伐,当务之急是要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深入农村、深入实际的基础之上,开发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间业务新品种,不断提高对外服务水平,提高中间业务在整体业务中的占比,提高中间业务带来的收入占比。

  三是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中间业务的开发和创新。省级联社可以尝试建立“新产品开发创新基金”,对开发新产品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也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中间业务发展给予扶持。

  四是要建立有效的推广应用新金融产品的管理考核机制和组织体系。把推广应用中间业务品种纳入到经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来,加强考核、规范管理。农村信用联社要建立“市场营销部”,专司中间业务市场开发工作,从而带动基层员工对新的中间业务品种的对外营销,使新的中间业务品种真正能够推得开、用的活、管得住,服务社会,方便客户,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

  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共发展

  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拓展市场空间方面,三者互为条件,互为依托,相互促进。

  就农信社而言,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市场经济激发各种经济要素日趋活跃,农村各类经济组织不断涌现,给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发展中间业务为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各种经济成分提供优良的金融服务,一方面符合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一方面也必将有利于培养起自己的黄金客户群体,推动资产业务、负债业务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扶持和引导相结合

  农信社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属于“弱势群体”,且承担着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为维护农村稳定承担着大量的政策性业务,经营成本和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因此,在农信社中间业务的起步阶段,需要社会有关部门的扶持和引导。

  一是要强化对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创新的管理与引导。银监局和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制订完善关于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的政策规定与制度办法,加强对新业务创新的引导与管理,建立健全业务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切实规范创新行为,整治市场秩序,改变无序竞争的现状,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创新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使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在宽松、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

  二是注重培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政府相关部门、银监局、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要在不断研究与分析社会公众金融需求变化的基础上,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同时要通过促销手段引导公众金融需求上档次,向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方面转移。

  三是给予农信社公平的待遇。各级政府要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经营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制止和取消任何部门以各种名义对农村信用社不公正的规定,根据与商业银行同等待遇的原则,从农村信用社的实际出发,允许农村信用社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各类中间业务及与中间业务有关的业务,以保障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

  市场发展与客户需要相结合

  农信社在中间业务发展上虽然起步较晚,但也要看到,在经济日益活跃的广大农村牧区,发展中间业务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农信社要充分利用自身在中间业务发展上的后发优势,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农村的积极因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注重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农村市场发展情况,面向广大客户的需要,创新开办符合农村市场需求的中间业务。

  一是继续做大做强代收代付业务。可在目前代收各种通信费的基础上,继续开发代收电费、水费等新业务,还可以开发代售基金、保险、电话卡等业务。发展此类中间业务将极大的方便农民群众的生活,为自身带来一笔低成本的存款和一大批优质客户。

  二是努力完善网络功能,大力拓展银行卡业务。银行卡已经成为中间业务的发展载体,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必须努力完善内部网络功能,借助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拓展银行卡业务,在实现 POS机消费、ATM机存取款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银行卡提供贷款融资、代收代付、网上银行、银证转账、电话银行等多元化服务功能。

  三是开展信息咨询顾问业务。如开办信息咨询业务,为农村各类经济组织提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为农民朋友脱贫致富实用技术和产、供、销的信息咨询服务等;开办资产评估业务,通过成立相关组织,取得有关部门认可批准手续,及时为各类产权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开办专项顾问业务,充分发挥农村乡镇地区的人才、资金及服务优势,为各类客户提供金融财会顾问、法律顾问、企业委托及其他专业顾问服务等。

  四是积极创办金融超市。在城区或城乡接合部地区,对原有农村信用社营业部加以改造,开办金融超市,可以为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为发展中间业务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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