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一季度,根据国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全区信用社认购专项央行票据23227万元,置换呆账贷款3933户,7635笔,金额23227万元。两年来我们按照各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下发文件要求,澄清底子、责任到人,多方举措、全力清收,较好的完成了置换资产处置工作。
澄清底子把“三关”
为了澄清底子,我们把尧都联社置换资产不同标准如客户种类、贷款金额、形成呆账的原因、按贷户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分类,对所置换的呆账贷款逐户逐笔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重点把好“三关”:第一关,审查认定关。区联社专门成立了票据置换贷款审查认定领导组,对信用社分类的票据置换贷款进行逐笔审查、认定;第二关,分类建账关。即拉网过筛,按照能够收回、可部分收回、无法收回三大类,分建置换不良资产台账,详细载明借款人、担保人、介绍人、内部责任人等基本情况,并由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信用社专册保管;第三关,落实责任关。为了便于分清责任,确保贷款清收,从联社到信用社、信贷员,层层签定了清收票据置换不良贷款责任书。
多措并举清“八类”
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我们对不同类型的贷款采取“一户一策、先易后难、全面出击、重点攻坚”的办法,重点采用了八种措施进行清收和处置。
一是追究责任,清收责任类贷款。联社党委认为,责任清收是推动置换资产清收工作的前提,必须对形成不良贷款的信贷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是依靠法律,攻克钉子类贷户。
三是依靠党政,清收权力类贷款。根据200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运用行政手段进行了清收。
四是家属参与,清收分散类贷款。
五是企业回报,清收关联类贷款。
六是追寻线索,清收贷款人失踪类贷款。
七是“穷尽清收”,处置抵贷类资产。对破产关闭企业贷户现有的资产通过拍卖变现收回,能收多少,收回多少。
八是开具证明,处置损失类贷款。对未能清收置换贷款逐笔经当地政府、法院、公安局核实,开具了相关证明文件。
截止到2006年末,全区已有19个信用社处置完毕,占到全区置换资产30个信用社的63.3%,已处置置换贷款7040笔,金额19482万元,占到置换资产总额的83.88%。其中,现金收回819万元,占置换资产总额的3.5%;已处置未清收的置换资产6133笔,金额18663万元,已经逐笔向中国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提供无法收回的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