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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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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分级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决定实行非煤矿山分级监管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该市计划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2月20日,将对所有非煤矿山(含基建、探矿矿山和尾矿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监管”的原则,逐级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档案。市安监局建立烟台市范围内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档案;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建立辖区内所有监管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档案;镇级安监机构负责建立辖区内所有监管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档案。在此基础上,各级安全监察队伍将按照职责,对非煤矿山进行分级监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每个企业安全生产始终处在可控、在控状态。市安监局不定期对非煤矿山进行抽查;县市区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在重点时期、重大节日期间将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记录到企业监管档案。(丁广冉  白 勇)

  点评:分级监管,使得企业的安全责任有人担,监管有人管,让所有的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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