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托克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军区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今年上半年,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迎大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发展思路,狠抓创建活动,务实业务经营。
2007年,托县联社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信合之春”大型春节文艺晚会,职工们自编自演节目,缤纷多采,唱出了自己的声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县元宵节文化活动、联社组织的花轿旱船民间活动,获民间社火先进集体奖;在庆建党86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歌咏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县体育运动会中,取得企业组第三名和拔河组第一名的好成绩;10月份,1名蒙古族青年被县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6月4日,托县联社申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自治区精神文明办的验收并在全区进行了公示,9月18日被内蒙古党委、政府、军区命名为“2005—200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并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李劲梓 乌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