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砥砺奋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中国供销合作经济第七届论坛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相约在美丽的滇南明珠——开远,共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探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展望开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在此,我代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光临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诚挚地感谢!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致力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受益得实惠。尤其是2005年以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村专业协会(简称“两社一会”)作为工作重点,到今年年底累计发展“两社一会”的数量已超过25000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600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超过18000个,农村专业协会超过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34.8万户,带动和服务农户218.2万户,分别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8%和23.5%。全省供销合作社通过发展“两社一会”,进一步探索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夯实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创造了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路径。尤其是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帮助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力量;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市场化和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增效的重要载体。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为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制定、调整和完善支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我省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持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我们结合云南区域间经济结构、增长动力、发展质量以及社会发育程度不平衡等特点,因地制宜,引导农村能人大户、农产品经纪人、村“两委”负责人、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依托地方骨干、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生力军。为进一步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础,提升和扩大其服务功能,我们积极实践“支部+专业合作社+农户”、“村两委+专业合作社+农户”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在发展实践中,我们坚持以“产业、农民、企业”三大主体为依托,全力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供销合作社主抓、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的发展格局。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主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等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理事长依法运作、规范经营、民主管理的能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近年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开远市供销合作社的实践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缩影,但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认真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继续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构建“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站、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以及“县有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和交易市场、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简称“两个体系”),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努力。我们深信,通过此次论坛,开远市、红河州,乃至云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定能够开创出新的局面。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为探索有中国特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之路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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