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试点家禽养殖险参保企业只负担30%保费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参保的家禽养殖企业负担30%保费,市、区财政负担70%。

  8月15日~21日,佛山市开始实施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度肉鸡年出栏量1万只以上并且单批次存栏量2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自愿参保。方案明确,保险责任包括养殖保险和批发价格附加保险。为避免企业临时选择性投保行为,当月度平均肉鸡批发市场价格比前3年市场批发均价跌超10%时,企业不得为新增肉鸡投保批发价格附加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的家禽养殖企业只需负担30%保费,剩余70%由市、区财政负担。保费补贴资金以各区承担为主,市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对禅城、南海、顺德区,市补助资金比例为20%,区财政承担80%;对高明、三水区,市补助资金比例为40%,区财政承担60%。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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