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制定2006年度新疆棉花收购贷款政策
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获悉,针对今年棉花购销价格风险问题,农发行已经为新疆棉花收购工作制定了贷款政策,其主要措施有三点。
一是加强2006年度棉花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严把贷款准入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对已开户企业贷款资格认定的首要条件是2005年度贷款本息已按期归还,且购销比在90%以上,其次是积极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执行农发行信贷政策,最后是在各级分行的信贷检查中未发现较大违规问题。
据悉,新疆自治区农发行已经明文规定,企业除了要符合总行规定的准入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所在县(市)农发行开户企业2005年度棉花收购贷款本息已结清。二是必须为2005年以前建成的轧花厂。三是已经列入国家棉花技改设备更新总体规划。四是在2005年度实现盈利,且近期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另外,对于2005年度未按期归还贷款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认定新的贷款资格,未经自治区分行认定贷款资格的企业,开户行不得发放新年度棉花贷款。
二是严格执行贷款上限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决定新年度继续实行棉花收购上限政策,暂时确定新疆标准级皮棉(328)收购贷款基准为480元/担,允许上浮50元/担,下浮不限,最高贷款不得突破530元/担。
三是加强企业自筹资金、风险准备金和担保金的管理。企业自筹资金必须在新棉收购前筹措到位,合同金、预收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和年利率超过7.5%的职工集资款不得作为自筹资金配套农发行贷款参与棉花收购。原则上参与新棉收购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贷款额的5%—8%;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贷款额的3%—5%,企业经营者风险担保金必须是经营者个人合法资产,可以是现金、房产、有价证券等抵押物,额度不得低于10万元。同时还严格控制棉花加工损耗,损耗率超过2%的将停止供应后续收购资金并取消下年度棉花贷款资格。
据了解,根据以上棉花收购贷款政策,全自治区目前已有56家企业获得今年第一批棉花贷款资格认定。(仵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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