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个人诚信建设文件出台

  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30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此外,还将选择一批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涉及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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