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社认真传达贯彻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
2016年1月26日,内蒙古区社组织召开直属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
会上,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马麟对王侠报告、李春生总结讲话进行了全文学习解读,并就近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要组织筹备好两个会议。一是春节过后召开区社直属系统改革发展务虚会,进一步学习贯彻总社会议精神,统一对形势任务的分析判断,提出今后的工作举措。二是筹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暨六届四次监事会议,贯彻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即将出台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发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精神,总结2015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十三五”规划。二要协调跟进两个文件的出台。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年初已经自治区党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原则同意,要抓紧与相关部门对接,跟踪文件出台。二是《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自治区、总社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待自治区贯彻实施意见出台后,需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转印发各盟市,指导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马麟强调,2016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一年,系统上下要按照总社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2016年突出抓好“一体两翼”工作。“一体”是指加强联合社自身建设,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政策协调职能作用,加快构建双向运行机制,全力抓好旗县级联合社建设,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适时召开综合改革专题会议,做好对试点盟市、旗县的阶段性工作评估,总结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两翼”是加强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和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要继续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化改造,加快发展农牧民合作社,积极发展乡村综合服务社,不断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提升基层组织发展水平,健全为农牧服务体系,增强为农牧服务能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要加快实体经济建设,促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跨区域联合和跨层级整合,做好系统内农资、毛绒、牛羊肉、油脂油料、饲草料、粮食等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加快企业集团化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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