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何以难显成效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几乎就没停止过。从一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强调机构改革,强调资金对“三农”的支持,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再谈农村金融改革还在谈机构创新,还在谈资金引导,给人改革在原地踏步的感觉。这究竟是农村金融改革的特性或艰巨性使然,还是工作存在某些问题呢?我以为,后者成分可能稍多些。

    我所了解的全国各地的农村金融改革,“上令下行”是很普遍的现象,基层政府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被动完成任务的居多,从自身需求出发推进改革的居少,这可能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中存在的最大问题。

    农村金融改革永远必须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为目的。没弄清实际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就盲目去改,结果只能是“改时轰轰烈烈”(为了完成任务)、“过后冷冷清清”(因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循环往复,最终参与者热情尽消,反倒是手法越练越油滑。

    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先要从开展改革的具体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需求着手,先弄清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特征和需求,再来谈如何推进金融改革。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化很大,但从追求产量和产值的数量型农业经济向追求内在价值的价值型农业经济转化是总趋势。这个转化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提升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两条逻辑线。在转型的初期,更容易被基层生产者掌握,也更切实可行的切入点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最大障碍来自农村土地使用权关系。

    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现状,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权,这种产权关系是现代化生产技术运用的最大障碍。仅以种植水稻的农田平整为例,我在黑龙江三江平原地区调研时看到,以规模化生产著称的国有农场早就用上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土地平整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而仅仅一沟之隔的普通农户,依然在用传统测量工具,平整水平低不说,单位产量比现代化技术平整的土地少30%,甚至更多。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首先不是资金,而是土地的权力关系。可见,只有理顺了土地关系,才可能为资金介入并最终形成技术介入创造条件。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今,东北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迅速崛起,并已显现出这种新型生产组织形式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的优势。

    但这种新型生产组织形式需要有个基本条件,即土地使用权流转,并据此建立一系列土地金融服务手段,方可推进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村金融改革就须服务于这样的大势,以“金融服务转型升级促进新型生产组织形式转化、保障土地顺利流转”为目标,来构建整个改革的设计框架。否则,还在那里翻来覆去地强调资金服务农户的老调,必然造成金融相对于农业发展转型的滞后。

    除了未能做到从实际农业发展需求出发,以往农村金融改革的另一个弊端在于政府职能的错位:每次改革均无例外地由政府以政策为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支持。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少有人关注市场机制的运用,更不愿从金融机构的立场来换位思考。

    实地调研中会发现,一方面是农民兄弟对金融服务的抱怨,另一方面,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是一肚子苦水:在政策压力下金融机构降低了信贷门槛,最直接的弊端就在于不良资产上升,违约率居高不下。结果是新一轮的农贷紧缩,然后是再引导,再紧缩。

    实际上,农村信贷市场的状况并不像表面那样糟糕,问题是改革没有把握住问题的症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面是需要资金却借不到资金,另一面是需要放贷但不敢放贷”的尴尬局面。造成这种局面的最主要原因是借款人缺失信用评价体系,而信用评价体系一旦完善,市场机制自身就能把资金引向农业生产,无需政策“强压”。其实,这才是政府应在农金改革中发挥的作用,即完善市场机制所必需的制度建设,让市场自己解决问题。

    但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政府部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把本不该属于政府职能的工作扛在肩上的同时,却把本该属于自身职责的工作弃之一边,也把整个农村金融改革最核心、最本质的内容划在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范畴之外。久而久之,农村金融改革总也收不到预期效果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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