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为探索农村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四川省近日决定,今年在该省部分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农业厅等已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成都、资阳、绵阳、南充等8个市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据介绍,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农户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暂定农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作为试点金融机构,试点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试点金融机构,允许引入1家以上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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