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助力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

  为切实解决云南全省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云南省财政厅从2010年至2012年,对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富滇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在金融服务缺失乡(镇)新设金融机构和网点的,给予建设费、开办费和运营费补助。截至2012年底,共安排财政资金8160万元,支持了全省129个金融服务缺失乡(镇)服务网点建设,至此,云南全省所有乡(镇)均实现了金融服务覆盖。

  一是边远群众得实惠。群众直接到当地营业网点就近办理业务,不但节省了时间,还节省了往返几十公里的车费、餐费等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户奔波劳累之苦,有效降低了农户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满足了当地群众“存、取、贷、汇”等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同时,营业网点及时把涉农补贴资金、新农保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保证了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普惠金融的政策效果正逐步显现。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随着金融网点覆盖面扩大,偏远地区的群众申请小额贷款更加方便,激发了农户贷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同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也愿意更多地发放贷款,信贷总量在较短时间内有了较快增长,金融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效应正逐步显现。

  三是树立了良好的金融品牌形象。金融机构主动深入偏远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既密切了与当地群众的联系,又使服务银行产生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进一步巩固了金融机构自身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地位,对未来金融机构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夯实了基础。

  据统计,新设立的129个营业网点对外提供金融服务以来,共惠及133.71余万农民群众,累计开立各类账户38.17万个,累计办理业务377.12万笔。截至201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4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65亿元,有效缓解了偏远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存款难、贷款难、结算难等问题,服务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取得了成效。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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