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银加力扶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国家将运用财政投入、贷款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能、环境标志等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三部委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13个粮食主产区、棉秆等单一品种秸秆集中度高的地区、交通干道、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地区,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用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即秸秆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秸秆原料化示范工程,能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工程,秸秆收储运体系工程和产学研技术体系工程。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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