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燃放烟花将被拘留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即日起,重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近日,记者从该市消防总队获悉,娱乐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的,其相关责任人将被拘留。
据该市消防总队透露,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网吧、游艺场所和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
营业期间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礼花的,对燃放者或场所管理人员,依法予以拘留;对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营业期间违章动火、动焊的责任人,依法予以拘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查封;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或自动消防设施瘫痪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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