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全部完成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近日,从山东省青州市安监局获悉,截至2月17日,青州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业户剩余产品清收代存全部完成。
为防止临时销售单位将剩余产品私自存放,元宵节过后,按照“谁的网点谁负责”的要求,青州市安监局督促两个批发公司对本年度所属临时经营业户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并登记备案,负责将所属网点剩余产品全部回收或代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存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各临时经营业户将剩余产品登记造册,连同进货单、销售台账一并交批发公司申核,确保剩余产品全部回收代存。逾期不存者,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处罚。剩余产品回收代存完毕后,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回收上交安监局。
截至2月17日,共清收代存剩余产品1800件,价值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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