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了“鸟巢”的权?烟花公司被诉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近日,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诉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被告,涉嫌侵犯“鸟巢”著作权纠纷一案,法院现已正式受理,将择日开庭。
原告起诉称,2008年12月以来,市场上开始出现“盛放鸟巢”烟花产品,至2009年元旦之后持续热销。这产品由熊猫烟花监制、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生产,燃放效果与“鸟巢”造型高度相似。
原告认为,熊猫烟花等公司剽窃了其的创作智慧,构成对国家体育场公司著作权的严重侵害。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向支付侵权赔偿款人民币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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