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收关之年,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仅供销社及直属烟花爆竹公司值得深思,更是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所有经营公司、生产厂家以及与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市外各生产厂家都应该了解和把握的重大问题。回顾我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以来的历史,可以用喜忧参半来概括,也可以说是困难与机遇同在,挑战与希望并存。

  “喜”的是:自2005年底市人大颁布《专营条例》和市政府发布《专营管理办法》以来,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区县政府及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已经开始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一是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力度和“打非”力度得到明显增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经营向集团化发展,整合成效明显。以2006年底组建全市烟爆集团为标志,经过五年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建立拥有市、区(县)、镇(乡)、村(街)四级42个经营公司、400多个配送中心、1.6万多个零售点的网络体系;集团系统投入1亿多元,已建立拥有300个仓库(其中,市级仓库2个、区县仓库31个,镇乡配送中心仓库257个),总储存面积达18万㎡的三级仓储体系,这些仓库均安装了消防避雷等设施及电子监控设备,绝大多数都经标准化考核达标。同时,各区县共投资1000多万元购买和租赁了110台专业运输车,组建了配送运输能力覆盖全市所有城乡的烟花爆竹专业运输公司。尤其是去年,集团全系统的网络建设成效显著,还争取到了国家“新网工程”第一笔专项资金。这意味着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设新农村流通网络的认可,也说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可以获得国家、市政府和各部门更多的资金扶持。三是从近些年看,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切实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在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工艺、创新品牌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与集团公司的联合合作更加密切。目前,市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绝大多数工厂都加入了市烟爆集团,有几个还与集团公司成为股东关系。市外生产厂也严格按照重庆市场需要的品种规格和集团公司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严格履行订货合同。市烟花爆竹集团公司品牌效应逐渐显现,为维护我市专营政策,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此,市政府分管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忧”的是:当前,我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和烟花爆竹集团化经营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烟爆集团公司全系统在整合不彻底,厂商合作方面还没有全面展开,整合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二是我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六统一”落实工作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比例不高、在统一价格上还未起步,导致部分区县烟花爆竹经营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销售点价格偏高,消费者反映强烈,影响了烟花爆竹专营形象。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内部管理不严,运作不规范,冲击了全市烟花爆竹集团经营,严重影响烟花爆竹集团公司形象。四是合法厂走私的问题十分突出。个别不讲信誉的生产厂一面要求公司进货,一面又走私黑货。特别是梁平县的生产厂直接在本县设直销点的问题十分突出,烟花爆竹公司没有实质经营,造成周边区县交界处走私猖獗,黑货泛滥。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重庆专营工作和集团公司的运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为进一步维护专营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确保全市烟花爆竹规范经营和安全,各种相关《专营条例》、《专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是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的最主要依据,也是全市烟花爆竹同仁的共同责任。针对当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面临的形势,市供销社提出一定要进一步坚定专营理念、强化法规宣传,落实法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全市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化发展。

  首先,在思想上必须牢固树立专营理念。只要牢固树立专营理念,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就会赢得专营工作的时间和空间,也完全可以很好地利用这段时间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的专营地位,获得烟花爆竹经营的主动权。

  其次,要认真落实专营规定,真正做到“六统一”。如何不按照此原则办事,就会产生品种混乱、价格混乱和标识混乱,并最终导致市场混乱。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就必须严格按照安监、公安和市供销总社联合审查公布的品种和规格采购产品,从进货源头上把好品种关、把好采购货源观、规格关和质量关。

  第三,加快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扶持。2010年,还有一些公司和生产厂将接受达标考核验收。希望这些公司和生产厂认真借鉴达标企业的经验做法,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按规定要求切实抓好企业标准化建设,圆满完成达标任务。同时,希望各区县公司按集团公司的计划继续抓好所属配送中心和零售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力争今年实现改造升级网点3000个的目标,力争再获得国家新网工程100万元以上的资金扶持。

  第四,主动配合 “打非”,共同维护经营秩序。我市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门成立了“打非办”,划拨了“打非”专项资金,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随着市烟爆集团公司改革的深化和实施规范化管理,生产厂进货时由于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采购价必然相应提高,正规渠道的产品价格提高了,黑货更容易冲击市场,相应今年“打非”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因此,各经营公司和生产厂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打非”工作,主动配合当地公安、安监、工商、质监部门切实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共同维护烟花爆竹专营秩序。

  第五,加强厂商联合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所有经营公司和生产厂家都要站在维护专营法规的高度来认识厂商合作问题,进一步加强厂商的联合与合作,促进厂商共同发展。目前,全市烟花爆竹厂商合作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不少生产厂家加入了市烟爆集团和市烟爆行业协会,但范围还不够广泛,联合还不够紧密。对此,市烟爆集团公司要把推进厂商联合与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全面深化厂商联合与合作,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认真落实规范统一的三点要求。一是采购烟花爆竹产品,生产厂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这是对生产厂提出的硬性要求。对此,厂商们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这也他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更是国家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是烟花爆竹集团公司和30多个区县公司规范纳税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各生产厂家均不得以增加成本为由,不提供增值税发票。从今年起,对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生产厂家,各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一律不再采购该厂的产品。二是集团所属各区县公司必须作为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市总社已经决定今后对不是一般纳税人的区县公司不再授给烟花爆竹专营权,并建议市安监局取消其经营许可证。希望各区县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抓紧完成税务变更登记手续,以全新的财务运作模式开展工作。三是所有区县公司必须实行统一汇总报表。通过实施统一汇总报表,准确掌握行业情况,是增加企业管理、体现企业形象和实力的重要途径。为调动区县公司积极性,今年,集团公司准备把一些业务自主权下放给各区县公司。但并非放弃专营,这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区县公司积极性,更好地落实专营政策所需要。如果谁利用市总社和集团公司赋予的权利去干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专营政策法规、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事情,那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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