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市级认定

  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近日宿迁市社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实地考察,对照标准进行资料审核,认定沭阳县利民金针菇专业合作社、宿豫区惠农黄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宿豫区环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宿城区送新鲜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宿城区洋北食康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0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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