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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供销系统发展农产品协会调研
■ 李若砚 平俊怀 郭洪彬 近年来,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积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优势,领办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活跃城乡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供销社按照“突出主业,上接下联,开放办会”原则,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和传统经营商品,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农产品协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310家。其中:省社领办的协会有8个,市社领办的51个,县社领办的241个,基层社领办的有10个。具体情况是:
(一)发展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2002年、200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领办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分别为8个、107个,到2004年底猛增到310个,入会会员达到2.99万人。二是服务功能全。许多协会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和各类服务组织联系在一起,制定行规行约、行业标准,开展信息、法律以及培训等多领域的综合服务;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涉及范围广。参加协会的既有涉农组织,种养殖大户,也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现了协会的广泛性;既有供销社系统,也有农业、粮食、畜牧、林业等涉农部门。业务上既有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也有科技和营销服务业;既有供销社传统业务,也有新兴产业,如农民经纪人协会、花卉盆景协会等。
(二)协会类型。包括综合性协会和专业性协会两种。其中,综合性协会有24个,如平顶山、项城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中牟、荥阳农民经纪人协会等。专业性协会有286个,如棉花协会、农资协会、烟花爆竹协会等。
(三)管理情况。供销社领办的农产品协会,大都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非营利、非企业民间社团组织,由供销社主管;坚持开放办会,面向社会,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制订了完善的协会章程。建立了组织管理机构,设立了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明确了协会的业务范围、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协会资产的管理等,以保证规范化运作。
(四)经费及人员。由于大多数协会没有收取会员的会费,也没有自己的资产,为会员提供服务基本上是无偿的,协会活动经费、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主要由供销社予以扶持。
二、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农民素质。许多农产品协会把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的市场营销能力和诚信意识作为协会工作的切入点,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许昌县陈胡综合服务社领办的养猪协会聘请专家,每个月到该会作一次技术讲座,培养了一批农民养猪能手;荥阳市农民经纪人协会聘请专家、教授及农艺师,先后举办了4期农业科技培训班,受训和受益农民上千人,并适时印发各种农技资料;中牟县农产品营销协会聘请专家系统地讲授农产品市场营销、进出口贸易等知识,共举办免费培训班13期,使3800多名农民经纪人和会员受到了培训和教育,入会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营销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新乡、焦作的一些协会通过教育与培训,使农村涌现了一批致富能人,产生了“以人带户、以户带村、以村带业”效应,使大批专业户、专业生产基地脱颖而出。荥阳、中牟两个协会还被全国总社授予全国首批“农民经纪人职业技能鉴定点”。
(二)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实现了助农增收。许多农产品协会把个人办不了、办不好、办不起来又不划算的事情统一起来提供信息、销售等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结合起来,以规模化的优势,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荥阳市农民经纪人协会利用农业信息中心服务平台,在全市建立八个信息中转站,为农民提供信息、咨询、供求、营销等服务。两年来,共为农民提供各类信息380多条,发布信息260多条。推销农副产品5000万元;灵宝市蜂产品协会为蜂农提供信息、防疫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农民推销蜂产品100多万元,成为蜂农增收的好帮手;中牟县农产品营销协会利用“绿海田园”、“河南兴农网”等提供供求信息,组织参加各类商品交易会,2004年通过信息服务为农民推销花生1000多万元,大蒜20000多吨。上蔡县养猪协会实行“农户+协会+市场”模式,年出栏生猪30多万头,销售额2.8亿元,助农增收180多万元。
(三)加强沟通协调,维护了会员权益。维权是农产品协会的重要职能,许多协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协调、争取工作。中牟县农产品营销协会,在2004年西瓜进入郑州市区销售过程中,直接参与政府的西瓜销售协调工作,为瓜农争取免费售货点200多个,为该县10万亩西瓜的顺畅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瓜农欢迎。上蔡县养猪协会帮助会员协调银行贷款80万元,争取扶贫开发资金62万元,协调政府部门取消了排污费、交易费等不合理收费,维护了会员合法权益,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中牟县冷藏协会,在农村电网改造中,积极向郑州市及该县政府反映冷藏业的经营状况和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经协调,每度电价由0.68元下降到0.56元,全年为该县冷藏业减少电费460万元。荥阳市农民经纪人协会根据会员的年龄和经济状况,在劳动部门为45名会员办理了社会养老统筹,使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老有所养,解决了他们后顾之忧,调动了农民入会的积极性。
(四)实施科技带动,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一些农产品协会,走技物结合的道路,把许多看得见、学得会的技术,直接送到群众中去,促进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荥阳市农民经纪人协会一年多来组织科技下乡20多次,为农民提供科技用药3.2吨,用肥980吨,种子400吨。同时,建立了农经作物规模种植、生产、示范、实验基地,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郸城县红薯淀粉协会引导全县红薯种植户15680户,种植面积15万亩,被省农业厅命名为“无公害红薯生产基地”,亩均增产1000公斤,增收420元,共带动农户增收6300万元。中牟县农产品营销协会与质检部门合作,把大蒜、西瓜的标准化生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韩寺镇郭庄村建立的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通过了欧盟GAP认证,远销欧盟市场。“中牟大白蒜”获“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成为“河南省名牌农产品”。在西瓜标准化生产上,实行西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五洲绿园西瓜”被省名推委授予“无公害农产品名牌”,瓜农每亩西瓜增收400-600元。
三、几点思考
领办各类农产品协会是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需要,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凡是协会发展较好的地方,均实现了社农双赢的新局面。但随着推广工作的全面展开,尚有不少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要处理好供销社与协会的关系。供销社是协会的领办者,不是包办者,是协会发展的平台,而不能把协会作为供销社的内设机构。目前,供销社领办的的农产品协会,多数是内部办会,会员基本上是供销社的企业和人员;经济支持也都是供销社提供,代表性显然不够,其权威性也相对不足。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突出协会的自主性。明确其行业代表人的地位。二是要突出协会的社会性,强化开放办会力度,广纳社会同业者入会。三是要突出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供销社的优势,从物质上、技术上对协会工作提供支持,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把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协会工作。四是要突出协会的实效性。强化维权和政策协调力度,为会员争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增强凝聚力上下功夫。
(二)要按照专业化方向发展协会。从调研情况看,一些供销社领办的农产品协会综合性协会过多,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很突出,有些农产品协会牌子很大,包罗万象,内容很空,表面上看覆盖范围很广,实质上谁也代表不了。营销、技术、信息等服务缺乏针对性,很难对不同类型的会员提供所需服务。由于不同行业的会员之间缺乏共同利益、共同语言,再加上协会与会员之间没有任何利益联结,所以有的协会很松散,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我们认为,同业才能同利,建议要按照专业化的方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或实行农产品,或实行农产品单一品种或诸如加工、销售、贮藏等某一环节的联合,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使其真正成为同业者的行业组织。
(三)要强化农产品协会的服务功能。目前,供销社领办的农产品协会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农民有迫切需要加入组织的愿望,协会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提供了服务,如召开会议、提供信息服务、维护权益等,对会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总体上看,协会的服务手段落后、内容单一、实力不强。因此,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必须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吸引力,让入会企业、会员得到实惠。要探索形式多样的服务,在为会员办实事上下工夫,以保持协会长久的生命力。否则,无论是企业会员还是农民会员,如果看不到协会为他们带来的长远利益,协会将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他们入会的积极性就会下降。
(四)要强化协会与会员的利益联结。目前,农产品协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资金、人才、办公场地等,其中资金是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协会为会员的服务基本是无偿的,费用基本都是由供销社承担,缺乏资金支持,普遍存在资金困难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仅仅靠无偿服务不仅不能对会员产生任何约束力,协会的自律功能也难以实现,而且长期无偿服务,协会也势必难以为继。因此,在协会发展过程中,服务是基础,利益是纽带,政府的支持只是暂时的。没有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协会的作用难以发挥好,遇到问题时也是一盘散沙。建议协会在搞好服务的同时,要根据入会企业、会员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会费;探索与会员共同兴办企业,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确保协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五)要依靠党委政府的扶持和支持。农产品协会会员均是涉农企业或农户,实力较弱,再加上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和公益性,协会要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助。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将一部分行业管理职能转移给农产品协会;在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工商登记、银行贷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利用WTO的“黄箱”、“绿箱”政策,设立农产品协会发展专项资金,或在协会办公经费上给予适当补贴,以保障其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关部门要尽量简化并放宽协会审批程序和条件,为农产品协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供销社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支持,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豫发〔2005〕9号文件关于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河南省农产品协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自《中国合作经济》2005年第0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