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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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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主办,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编辑出版,月刊,在北京出版发行。
刊 号:
ISSN 1006-6063
CN11-520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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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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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南四环188号6区12号楼 ◇ 邮政编码:100070 ◇ 电话:010-63702580 ◇传真:010-6370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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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合作经济 构建和谐社会
■ 郭丽卿 作社发展大计和社员切身利益的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决定了的事情定期向社员公布,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和社员评议合作社干部职工制度。合作社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体现了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愿。在公平正义方面,合作社倡导的公平体现在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的管理制度;体现在合作社实行公平交易;体现在合作社赚取盈余后还要按交易额返还给合作社社员等方面。在诚信友爱方面,合作社倡导诚实、团结、出售商品准斤足两、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让利于民。追求“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人文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在充满活力方面,国内外办合作社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一切从广大群众的意愿和需要出发,以群众的首创精神为合作社发展的动力源,使一切有利于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创造愿望、活动、才能、成果得以尊重、支持、发挥和肯定。在安定有序方面,合作社倡导社会责任。合作社的本质就是弱者的联合,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存在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而合作社就是代表弱势群体利益,为弱势产业服务的。合作社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寻求城乡、地域、不同群体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合作社组织形成了和谐社会的微观基础
从国际合作社的成功经验看,当经济发展到工农并举,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后,合作经济组织就成为政府扶持农业和弱势群体的重要载体,解决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问题,最终还是靠大力发展合作经济。需进一步明确的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区和谐,而发展合作经济对于建立和谐社区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国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以农为本,富民兴社。全国基层社兴办了1.4万个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超过420万户,辐射带动农民1000多万户,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各地基层社还兴办了1.1万个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性服务。县以上供销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3600多家,龙头企业200多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800多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50多亿元。建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2000个,2004年交易总额900亿元,发展农产品示范基地6000多个,带动农户340万户。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3661个,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的各类为农服务组织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增收。上海市黄浦区供销合作社普遍搞起了村级综合服务站,村民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既有农资经营部、生活用品小超市、又有图书室、棋牌室、台球厅、卫生所、幼儿园以及大小不等的体育活动场所。在服务站里,人们早上可以锻炼身体,喝喝“阿婆茶”,吃吃点心;下午可以下下棋、看看电视。综合服务站成为农村社区和谐建设的重要载体。
3.合作社运动推动了和谐社会的稳健发展
世界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普遍规律,即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两极分化,产生了一大批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只有联合起来,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于是就产生了合作社,促进了合作事业的发展,推动了社会和谐进步。
早在160多年前的1844年,英格兰一个名叫罗虚岱尔的小镇,有对28名职工人筹足了28英镑创办了一个名叫“公平先锋社”的合作社,开设了一家商店,并制定了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生管理,公平交易,利润向社员返还,对社员和职工进行教育等几项原则,这些原则后来被称为罗虚岱尔原则。按此原则兴办的合作社,符合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目前,合作社的形式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几乎遍及城乡每一个角落。在农业、工业、商业个行业,在生产、流通、金融、保险、教育、医疗各个领域,合作社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已成为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像广大低收入消费者为摆脱商业中间盘剥,就成立了消费合作社;当商业银行不愿为低收入人群贷款时,人们就联合建立了信用合作社;当保险公司不愿为风险较大的农业提供保险时,农民就联合建立保险合作社;当低收入的人群无力建造或购买住宅时,就联合建立住宅合作社;当一些家庭承担不起医疗费用时,居民就联合建立医疗合作社;城市出租车司机为了免交高昂的租金,联合建立了出租车合作社;上班族母亲为了给孩子安排较好的托管教育场所,联合建立幼儿园合作社;有些低收入者付不起殡葬公司的高额费用,联合创办殡葬合作社。可以说,从人们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生产到消费,从摇篮到坟墓,都有合作社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周到服务。目前合作社的发展已遍及全世界166个国家和地区,合作社员已达7.8亿户。
我国合作社运动始于1919年,中国最早的合作社是北京大学消费合作社,由该校教授胡均元等倡议,于1918年3月在北京景山成立,是中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80多年来,我国合作社运经历了在解决区兴办合作社、解放后“书记动手、全党办社”、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合作社遭受挫折和三中全会后新型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几个历史阶段,目前合作社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仅供销合作社,目前全国有基层供销社206万个,全国每个省(市、自治区)、地(市),县都有供销社联合社,各级供销社有直属企业5.4万个、48万多个服务网点,职工330多万人,社员1.1亿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低收入的农民和低收入的职工两大弱势群体。如何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由于我国政府财政底子薄,靠财政援助很难满足弱势群体的要求。只有通过发展合作社,有效地把弱势群体联合起来,发展壮大合作经济,创造共同富裕的生活。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在农产品市场上无法形成竞争力和占有率,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的新型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且得到壮大。农民社员自我联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创品牌、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它不仅没改变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而且由于服务功能的增强,更加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更加适应了市场经济的竞争,使弱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财政局)
(自《中国合作经济》2005年第0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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