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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对产品包装袋标识执行期限重新修订

日期:2008-11-20   作者:吴江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447期

  本报讯(记者  吴江)11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延期实施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中有关产品外包装执行标准标识要求的通知》,将即将实施的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产品包装袋标识的实施期限,推迟了半年。

  今年4月9日,在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美盛化肥(烟台)有限公司、美盛化肥(秦皇岛)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将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近期,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陆续接到部分企业来函反映,由于掺混肥料属季节性消费品,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冬储的方式应对来年开春的用肥旺季,目前企业生产、贮存了大量各种类型的印有原标准号标注(GB15063-2001)的掺混肥料包装袋,如更换不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还会影响明年的春耕用肥。

  为了尽可能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保证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将《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有关产品外包装袋标识要求延期至2009年7月1日起实施,但掺混肥料(BB肥)产品质量仍按《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要求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除掺混肥料(BB肥)以外的其它产品仍按GB15063-2001执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表示,目前行业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国家相关部门对化肥行业的呼声十分关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处相关领导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等部门在认真听取了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产品包装袋标识的反映之后,非常重视,在核实了说明材料、征求企业意见后,同意了企业对外包装袋标识延期执行的要求。

  据悉,历时两年多期待而出台的《掺混肥料(BB肥)》(GB21633-2008)国家标准自颁布后,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美盛中国区、香港玖源集团、烟台众德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东省中加混合化肥厂等企业,分别就产品包装袋标识、粒径、水分等问题与相关部门交流了看法。目前,在相关部门、协会和部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获得了一些政策支持,为标准更好的执行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铺设了道路.



网站编辑: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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