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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对化肥运输开通“绿色通道”

日期:2008-08-14   作者:郎卫国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95期

  本报讯  日前从山西省供销社获悉,为了更好地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山西省政府决定开通化肥运输“绿色通道”。

  每年2月15日至5月15日的春季期间和8月15日至10月15日的秋季期间,在这5个月的时间段,在山西省境内的化肥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通行费。凡是在山西省内整车运输化肥,持有省交通厅监制、省供销社核发的《山西省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并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标准》确定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合法装载的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和普通公路通行费。

  化肥包括:尿素、碳酸氢铵、氯化铵、硫酸铵、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铵磷、硝铵钙、复混肥、复合肥、各种专用肥(如玉米专用肥、小麦专用肥等)、冲施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微生物复合菌剂、有机无机复合肥。

  运输化肥的车辆应按照指定车道通行,并接受必要的货物、证件查验。拒不接受货物证件查验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将化肥与其它货物混装的车辆、运输证明与车牌号及装载货物不符的车辆、化肥装载数量少于该车核定的载重量或有效容积80%的车辆、运输出省化肥车辆不享受免收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

  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实行一趟一证。 (郎卫国)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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