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架子工班长杨某带领工人施工时,指令工人刘某违章高空抛掷钢管,结果将地面一名工人砸死。近日,北京宣武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杨某和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杨某是张家界市桑植县成升建筑公司架子工班长。2007年11月23日中午,杨某带领工人在宣武区马连道东街2号一工地施工,在拆除外电梯防护架子的过程中,他指令工人刘某等人违章从第7层将拆除的钢管抛掷到地面。刘某抛掷的一根钢管击中了在地面负责警戒线看护的工人头部,造成该工人当场死亡。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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