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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要求结清08年度棉花收购贷款

日期:2008-07-11   作者:赵晓晖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76期

规定棉花收购贷款资格认定8月20日前完成

  本报讯 为做好今年棉花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工作,防范棉花收购贷款风险,农发行总行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2008棉花年度继续开展棉花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并计划在8月20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严格按照总行要求,对新年度拟到农发行申请棉花收购贷款的所有棉花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贷款资格认定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及早准备,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委等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掌握棉花加工设备改造情况。在今年的棉花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中,对辖内已经纳入《2005年到2008年全国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企业名单》的棉花企业,逐企业进行调查评估认定。已纳入国家规划但尚未与农发行建立信贷关系的棉花企业,若其符合农发行收购贷款条件,视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和辖内收购资金供应点布局情况及当地棉花收购实际,确定是否纳入新年度收购贷款支持对象。 

  《通知》要求,2007棉花年度发放的棉花收购贷款,原则上都应在棉花年度结束时全部收回。对于棉纺织企业直接入市收购而发放的收购贷款要严格期限管理。2008年度省级分行新认定收购贷款资格的棉花企业,需报总行备案。 

  《通知》指出,对申请棉花收购贷款的企业进行贷款资格认定,是做好棉花收购信贷工作的首要环节,有利于夯实新年度棉花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的基础,有利于合理布局棉花收购资金供应点,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控收购贷款风险。各级行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棉花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好贷款准入关。(赵晓晖)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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