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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督查已发现重大隐患680项

日期:2008-07-04   作者:本报记者 李彩琴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72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结束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也落下了帷幕。进入七月,百日督查第三阶段工作已经开始,现在我们总结之前的工作,吸取经验,发现不足,可以更好地推进百日安全督查第三阶段的工作,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做出努力。

  记者在近日举行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第二阶段汇报会上获悉,自4月下旬以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在全国展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了7个煤矿督查组、8个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组分赴17个省(市)开展督查。

  两个月来的督查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共督查了17个省(区、市)的38个市(地)、187个县(市、区);检查煤矿508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478个,共发现和解决违法违规问题1251项、重大隐患680项,责令整改的煤矿110个、其它生产经营单位146个,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据统计,全国有22个省(区、市)的党政主要领导对这项活动作出批示,所有省份都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效地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探索和研究了安全生产的规律,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监察工作的对策和方法。

  据了解,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把对被督查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力求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建立安全生产和监管监察的长效机制。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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