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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7个省份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

日期:2008-07-01   作者:孙彬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69期

  据新华网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近日在南京说,目前,全国27个省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全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于6月27日在南京举行。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议上说,土地是农民权益的核心,为保障农民的权益,到2007年底,全国27个省(区、市)的223个县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普遍成立仲裁机构,培训聘请仲裁员,建立仲裁规章制度,制定仲裁程序,及时调处承包纠纷。首批88个试点县已受理土地承包纠纷8917起,仲裁8085起,基本做到了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由重点“治乱收费”转向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陈晓华说,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全国30个省份共减轻农民负担49亿元。

  同时,全国98%的村集体已实行了财务公开,60%以上的村实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使农村财务工作步入正轨。(孙彬)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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