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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肥料发展需要诚信与监管并进

日期:2008-05-08   作者: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 李家康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39期

  农业部很早就出台了根瘤菌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肥料的标准,但是新型肥料还没有一个完整、定型的概念。我个人认为,新型肥料是指在传统肥料的基础上,通过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改变化肥的功能,能够达到增产目的的肥料。从广义上讲,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缓控释肥料等等都属于新型肥料。

  就生物肥料而言,有十一个种类,市场上看到的,最重要的是两种,复混肥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前者主要是BB肥,氮磷钾单独造粒,微生物菌剂也是单独造粒,目前全国登记企业有103家;生物有机肥有150多家,二者主要是小规模企业。

  生物肥料产品的好坏取决于菌剂和菌数。菌剂本身不提供养分,主要是分解作用。国家已出台产品标准,但是工商管理部门没有这项检测技术,缺乏监管问题就出现了。比如,产品是否过期,产品是否加了菌剂,加了多少量,菌剂活性如何等等。

  国外化肥添加菌剂较少,主要在拌种阶段使用。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秸秆还田技术和施用化肥,可以说几乎没有在化肥中应用生物菌剂。我国受套种方式影响,秸秆还田推广难度大。小麦还没有收割,玉米就长出来了,所以只能靠增加化肥用量实现增产。我国化肥平均每亩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二倍。秸秆还田我们没有做到,部分农民进行焚烧,不但浪费了资源,而且还污染环境。

  农民选肥看的是效果。生物肥料价格相对较高,品质好的新型肥料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增产,并缓解土地污染。但是微生物肥料在我们国家搞了二十年了,为什么企业规模不能壮大?      

  归结原因有以下几点:部分企业技术不成熟,肥效不稳定,价格高,最关键的原因是一些新型肥料生产企业的不诚信。他们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生产,偷工减料,在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钻空子。

  因此,对于新型肥料发展,我有以下两点建议:

  一, 技术成熟,有责任感的企业,树立新型化肥企业的诚信形象,对消费者负责,加快推广步伐。

  二,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取缔非法新型肥料企业,打击偷工减料等不诚信企业。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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