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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市政府支持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

日期:2008-04-01   作者:李玉莲 赵志强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19期

  最近,山西大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供销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及扶持政策。

  总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发展乡村连锁便民店500个,连锁超市300个;发展专业合作社30个,发展各类协会10个,新建扩建各类市场12个,市级区域性批发市场3个;建立1个市级农资供应配送中心,各县区分别建立配套的连锁农资综合服务站,形成市、县、乡三级农业生资料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建立1个市级废旧物资回收集散中心,改制重组再生资源经营单位50个,城乡回收点300个,恢复供销社废旧物资再生资源行业的传统优势。

  主要措施:一是加快经营网络整合,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是发展畅通有序的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休系;四是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搞好行业服务;五是建设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六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植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

  扶持政策:一是按照试点村便民店的规模大小,市政府将分另给予5000元或3000元的经济补贴。要求县区政府及乡镇政府也要为试点村便利店建设给予扶持,设置配套资金,并在建筑用地方面给予帮助;二是“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供销社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各县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给予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三是建立化肥冬储制度,市级每年储备1-2万吨,同级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供销社的申请,依法确定和办理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书所需费用减免。

  《意见》指出,各地要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供销社的工作摆在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李玉莲 赵志强)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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