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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

日期:2008-02-27   作者:张雨春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300期

  过去对贷户贷前的调查审查工作一直是信贷员或客户经理职责范围,信用社内勤主要负责贷款事后的管理,是一种贷款事后监督行为。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保证新增贷款质量,阜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今年开始对信贷业务实行二次验证。

  所谓信贷业务二次验证就是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信用社有关人员办理完信贷手续后,将借款凭证交与借款人(严禁信贷经办人或其他人员代为办理),借款人凭借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到营业室窗口进行实名制和相关信息二次审验查询的过程。

  贷款记账员受理借款人提交的借款凭证和身份证后要审查借款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实借款人所提供的身份证原件相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身份证是否有效。

  管据员查询该户借款人原有贷款余额,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有一户多笔贷款(二笔以上);是否超出授信额度;是否超出规定权限;检查贷款档案是否合规、完整;贷款用途是否合理。

  经以上过程审核无误后方可交与信用社会计人员办理贷款进账手续,完成信贷业务的二次验证工作。信贷业务二次验证过程可以做到非借款人本人办理不进账;超权、超授信额度、跨区跨片发放贷款不进账;借款人、担保人一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进账;无审批人和责任人承诺的不进账;借据、合同要素不全的不进账;贷款用途不合理的不进账。

  信贷业务二次验证要求验证人员要对所验证内容负相关责任。信贷业务二次验证是贷款发放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信贷管理、监督的重要环节,不仅可以从贷款发放的源头上彻底堵塞操作漏洞,防范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还可以增强信用社内勤人员对信贷业务贷前调研、审查的责任意识,变内勤人员对信贷业务的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保证新增贷款的高质量运行。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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