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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将督查煤矿复产验收及煤矿安全工作

日期:2008-02-22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第2298期

  本报讯  春节过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国家电监会组织对六省市进行督查,督查内容是关于加强灾后恢复期间安全生产、确保煤矿供电安全的指示精神,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将检查节日和“两会”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的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和其他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停电预案等情况,严防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等事故,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情况。 

  此次督查的主要地区是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6个省(市),其他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行组织检查。 

  据了解,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放假与停产检修的煤矿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情况。对于放假与停产检修的煤矿,要严把复产验收关,坚持“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特别要督促煤矿按规定做好排瓦斯、排水工作。对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要逐矿落实复产验收时间安排,做到严格有序恢复生产。

  同时,检查雨雪冰冻灾害严重的贵州、湖南、湖北等省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灾区供电线路受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电网抢修恢复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情况,重视灾区煤矿供电工作,特别是灾区因停电造成停风、停止井下排水的煤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制订和落实有效的电网抢修恢复期间煤矿供电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优先抢修煤矿供电受损线路并严格执行对煤矿的停送电制度,协助煤矿制订详细、具体的排瓦斯和排水方案。

  此次督查共分6个组,每组12人左右,督查时间安排在2月19日至29日期间。(安讯)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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